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,堅持立德樹人,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,結合我院卓越工程人才培養的目標,推動學院良好學風、班風建設,營造積極、健康、向上的育人環境,根據《土木工程學院學生培養基金管理條例》,學院擬開展2020年度“卓越工程師先鋒行動”先進個人評選活動,對品學兼優、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。具體事宜如下:
一、參評對象
土木工程學院在讀本科生、研究生(全日制)。
二、評選標準
1.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良,在同學中有良好的口碑。
2.有理想抱負,追求卓越,具有新時期大學生健康積極、勇于擔當社會責任的精神風貌。
3.學習成績優良,曾獲得過獎學金或校級榮譽。
4.在以下任意一個或者幾個方面表現突出:
1)熱心公益活動,樂于奉獻,積極參于志愿服務和社會實踐工作;
2)積極參加社會活動,擔任工作職務,取得工作實績;
3)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,在各類科技競賽或單科競賽中獲得獎勵;
4)學術水平突出,已產生多項高質量學術成果。
5.對集體建設有較大貢獻,具有號召力,能帶領集體成員共同進步。
三、參評要求
1.認真、如實填寫《“卓越工程師先鋒行動”先進個人申報表》,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。
2.有個人特色,重點突出個人對集體的貢獻及對周圍同學的影響。
3.需要獲得1名教師和至少5名同學的實名推薦,推薦理由充分。
4.獲評該榮譽后,愿意參與院內優秀學長交流會,與低年級學生分享成長經驗。
四、申報流程
1.2020年12月10日前下載并填寫申報表格,提交申報材料,并寫一份1500-2000字的先進事跡材料;
2.2020年12月11日由評審委員會審核書面材料,初步確定20-25名“卓越工程師先鋒行動”先進個人候選人;
3.2020年12月中旬復審答辯,確定10名“卓越工程師先鋒行動”先進個人,其中1名特別優秀者推薦參評學院院長獎榮譽;
五、申報事項
1.在文末點擊下載申請表格。
2.提交申報材料:
1)紙質版(各類簽名必須為手寫簽名)1份,包括各類證明材料(復印件),于12月10日17時前提交至土木大樓a112 石老師處;
2)電子版材料(無需簽名)1份,以“先進個人申請+學號+姓名”方式命名,于12月10日17時前打包發送至tumuxsgz@163.com。
六、評審形式
1.評審分為初審和復審,初審為書面材料審核,復審為公開答辯形式。
2.復審公開答辯:個人事跡自我介紹4分鐘,自備ppt;評委提問、打分。
七、獎勵
1.設“卓越工程師先鋒行動”先進個人10名,獎金2000元;其中獲評院長獎獲得者給予獎金30000元(可空缺)。
2.獎項評審遵循寧缺毋濫的原則,若參評人員未達到獎項要求,獎項可空缺。
八、本次活動解釋權歸土木工程學院。
土木工程學院
2020年12月